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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“多予、少取、放活”的方针,江苏省日前公布,减免农民进城务工的l0项服务收费,对农民工子女入学与城镇学生一视同仁,从而鼓励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,增加农民的收入。 % f" \6 e/ c7 }3 p
减免的l0项服务收费中,包括取消6项就业培训费,减免4项求职登记费。进城农民工子女在当地城镇入学,在入学条件、收费标准等方面,与所在城镇学生一样。省物价局还公布了今后民工必须负担的行政性收费项目和标准,在规定之外的均属乱收费,农民可以拒绝缴纳。 - R& v; @* {6 u! ~; y9 u" n3 R
摘自《经济日报》 |